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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民污水处理费涨两毛 新标准元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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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6日14:24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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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普德法 通讯员周祖园)深圳于今年4月29日召开的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有了最后结果,昨天,市物价局召开通气会,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从原来的0·3元/立方米上调至0·5元/立方米,涨了两毛钱。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估算,调价之后,市民平均每人每月污水处理费约增加0·9元。
此次公布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新标准将从明年起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行,争取到2006年使城市污水处理支出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具体步骤分为:第一步即从2003年1月1日起,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居民用水0·5元/立方米,行政用水0·6元/立方米,工业用水0·6元/立方米,商业用水0·7元/立方米。第二步,2004年———2006年各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由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当年实际成本另行核定,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目前,各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水0·3元/立方米,行政用水0·45元/立方米,工业用水0·34元/立方米,商业用水0·42元/立方米。
为何要上调价格呢?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国家计委等部门此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尽快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而自1998年以来,市排水处下属的滨河、南山等4个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超支高达1亿多元,企业连运行成本都不能得到补偿,因此调价符合现实情况。此外,深圳实行供排水一体化经营,污水处理业务实行了市场化运作;三是建设国际花园城市的需求。深圳“十五”规划要求,要将特区内污水处理率由2000年的58%提高到2005年的80%以上;四是按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收取污水处理费,已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此前,深圳市于今年4月29日召开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价格听证会论证的申请方案为居民用水0·60元/立方米、行政用水0·6元/立方米、工业用水0·8元/立方米、商业用水1元/立方米。
市物价局通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这次出台的污水处理费新标准与申请标准相比,除行政用水不变外,居民用水低了0·1元/立方米,降低16·7%,工业用水低了0·2元/立方米,降低25%,商业用水低了0·3元/立方米,降低30%。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在执行新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后,物价部门明年将开展专项检查,对不执行规定者依法予以追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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