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4日电 2002年底,巴黎卢浮宫、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等欧美18家博物馆共同声明:反对将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中依靠掠夺等非正当手段获取的文物艺术品归还给原属国。这一声明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相抵触,与正义公理相违背,遭到中国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 为此,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近日特地组织国内知名文物保护专家举行座谈会,对这一声明表示谴责。据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主任马保平介绍,自清朝末年以来,中国文物大量流失海外,令人痛心。而多年以来一直有言论认为中国文物保存在海外有利于推广和传播中华文化,甚至认为海外保存条件好,有利于文物的保护。马保平认为,这些论调是错误的。 国家文物委员会委员郑孝燮说,文化是有所有权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性的遗产,这是不容质疑的,但体现这种遗产价值的文物所有权却应该是中国。比如《永乐大典》、敦煌壁画、还有记录丽江地区东巴文化发展的《东巴经》等,这些能体现中华文化精髓的文物都是被掠夺走的,现在存放在海外博物馆和收藏机构中。这些文物的所属权无疑属于中国。 百年文物流失屈辱史,是近代中国国力衰微,饱受列强欺凌的真实写照。改革开放后的今天,这些文物的索还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与会的专家一致认为,分类处理失散文物的回归问题,不能仅限于国家出钱回购的方式。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没有禁止文物出境的有关规定,许多国宝是在合法买卖中流失到海外的,对于这些国宝要考虑采用回购的方式,尽可能让其最珍贵和最具有代表性的回流。而对于从中国掠夺走的文物则要考虑无偿归还。像云冈、龙门石窟的佛教造像、敦煌壁画、圆明园国宝等都属于这个范畴。对于这些国宝,只要尽量搜集它们是如何被掠夺的证据,然后交涉无偿归还。 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中国政府的流失文物回收工作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目前究竟有多少文物流失在外,收藏在哪些国家的哪些机构,谁也说不清楚。海外文物流失的历史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了,中国还没有机构系统地做过这方面工作,只有一些私人调查,量小力微。在关注海外文物流失的同时,现今中国文物的流失状况也应受到重视。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国文物流失出境的现象基本不存在,但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大量盗掘古代陵墓走私文物的现象又有抬头。 此外,社科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李学勤还强调,目前国际上有些商人蓄意抬高中国文物的拍卖价格,对于中国抢救流失文物和阻止国内的盗墓之风很不利。日前,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支持中国政府追索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立场。声明指出,不管是以前战争状态下还是今天和平环境中,任何通过不道德、非正义乃至非法途径而流失的中国文物,必须按照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