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将进一步改革
2002年4月22日08:07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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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21日讯(记者韩乐悟)据国家质检总局提供的信息,为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监管的有效性,扩大出口,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制和模式,推广对出口企业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既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又提高最后检验检疫把关的工作实效,适应企业“零库存”的要求。同时严格禁止乱收费和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的行为。
据悉,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方面,将从确保生产全过程质量出发,大力推行过程质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的检验监管模式,将主要依靠批批检验转变到以型式试验、抽样检验、过程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相结合的检验监管模式上来。重点加强出口商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管。在提高监管效率方面一是要积极推行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制度;二是鼓励国外跨国公司在国内设立生产基地,鼓励来料、进料加工出口;三是要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普惠制。
另据透露,为进一步扩大出口,质检总局决定将加工贸易收费减按现行标准的50%计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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