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报复害死两人 祸首伏法
2002年6月1日05:0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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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周口讯 5月29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郸城召开公判大会,郸城县聋哑学校特大投毒案祸首王志红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王志红原系郸城县聋哑学校教师,在其任教期间,因该校校长曹某要收回王志红父亲在校任校长时的住房及父亲部分工资等问题,与曹发生矛盾纠纷。自此,王志红便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0年10月14日,王志红乘无人之机偷偷溜进本校伙房内,将随身携带的鼠药投入盛饭锅内,后逃离现场。晚饭时,该校48名师生食用后中毒,其中两名聋哑学生罗文涛、王建厂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记者 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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