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重庆日报记者 张信春)记者昨日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有劳动能力却偷懒不参加公益劳动的“低保对象”,将面临被取消“低保”的处罚。 转自搜狐 此前,虽然我市实行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制度,但在一些地方难以执行。今年,将在这一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平时要一天一次或两次到居委会报到。如果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一个月内3次不参加公益劳动,或多次无故不到居委会报到,有关部门将取消其“低保”资格。 转自搜狐 为保证“应保尽保”和“不应保坚决不保”,将从今年起建立城市“低保”督查制度,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将组建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低保”工作进行督查。 转自搜狐 为防止“低保金”被挪用,今年将全面推行银行代发“低保金”制度,享受“低保”的居民每个月可直接到附近的商业银行领取。此外,今年还将在各居委会全面推行“低保”民主评议制度,由辖区内的居委会干部、居民代表和人大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低保”的居民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的监督。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