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建筑行贿者列入“黑名单”
2002年8月17日08:39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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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8月16日
北京电 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在建筑领域积极开展同步预防犯罪工作,建立建筑行贿“黑名单”制度,通过对一些建筑行贿人予以曝光,有关部门据此限制直至取消他们参与竞争的资格,借以推动整个建筑行业的自律。
据介绍,建筑领域历来是职务犯罪的易发区、高发区。从厦门市近年来建筑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看,一些建筑承包商通过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打通关系承揽工程。在工程建设中的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上的管理人员,尤其是一些主管建筑工程的部门负责人是行贿的重点对象,且以共同犯罪居多,窝串案发生率高。
为从根本上消除产生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的条件,日前,厦门市检察院已先后与厦门环岛路、海关大楼等几个在建工程单位签订了“廉政协议”。
厦门市检察院还建立了行贿者“黑名单”制度,今后对违反行规和法纪的相关人员在媒体上适度给予曝光,并向建设、工商行政部门提供行贿记录档案。(仁平 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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