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李德荣报道:7日上午,湖北省宜城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医疗纠纷案,因被误诊为肾结核而割去左肾的宜城市楚都中学体育教师丁玉山,请求法院判决宜城市人民医院赔偿17万元。 转自搜狐 据丁玉山的代理律师介绍,丁玉山自2001年8月感觉到身体不舒服,有尿血现象。2001年底,丁玉山到武汉某医院作超声显影检查,被诊断为肾结核,医院给丁玉山开了3周的药并建议手术治疗。 转自搜狐 丁玉山拿着武汉某医院的检查单到宜城市人民医院治疗,宜城市人民医院根据该医院的检查结果,于2002年1月28日对丁玉山作了左肾切除的手术。术后对切除的肾脏作病理检查时发现,丁玉山的左肾根本就没有肾结核,所患病是较易治愈的肾盂炎。 转自搜狐 肾切除后,丁玉山健康状况日益恶化,不能从事体育老师工作,一直闲住在家养病,有关部门鉴定丁玉山为6级伤残。 转自搜狐 在7日法庭庭审中,丁玉山通过律师提出,宜城市医院没有按医疗规则行事,有明显的过错行为,医院在没有经进一步检查确诊丁玉山肾功能是否丧失的情况下,仅仅凭患者手中的检查结果就作出了切除左肾的手术决定。 转自搜狐 而宜城市医院则在庭审中辩称,医院的行为并没有过错,院方认为临床诊断为肾结核和病理检查为肾盂炎的检查误差属正常误差,因此拒绝了丁玉山的赔偿要求。 转自搜狐 目前,此案法院还在审理之中。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