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的中国,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环境建设列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产生了认识上的飞跃。这改变了长期以来“经济与环境”、“开发与保护”、“生态与生产”两种发展思维相互对立的局面,将生态环境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真正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多维的战略思想。我们认为,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中实现双赢战略,全社会应达成两种共识。 一、调整被动的生态保护思路,坚持发展的思想,在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中搞好西部生态建设是我们的唯一选择。 就西部而言,历史经验证明,没有经济发展为支撑的生态建设是一条死胡同。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和贫困的社会生活是导致西部生态环境退化和恶化的主要动因。因此,我国西部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功与否,关键不在于生态保护与建设本身,其根本的推动力应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其一,从根本上讲,造成人口超载的不是人口数量问题,而是人口质量问题。如果经济不发展,人口的环境容量则不能提高,由人口造成的环境压力则不能止步;其二,当前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并保持下去,关键不在于国家的环保措施和补能政策,而在于能否培育实施区的新的生态经济增长点,取代过去的木头财政和广种薄收的陡坡垦植;其三,水土流失的控制和退化草场的恢复关键不在于单纯的静止保护,重点应在于形成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能源结构。 二、转变发展思路,树立生态意识,建立生态环境友好型、资源永续利用型的经济体系应是西部走向全面小康的成功之路。 西部生态问题的根源,不是因为开发多了,而是开发粗了;不是现代产业多了,而是原始产业惰性大了;不是开发过头了,而是开发失当了。总之一句话,不是不该不开发,而是不该乱开发。西部要发展,必须转变发展思路,向高技术化、高精细化、高附加值的现代产业体系调整,建立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在区域宏观战略上,变资源开发为资源开发与资源培育并重,特别是要加强对可再生资源优势的培育与提升,逐步实现生态恢复;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作为产业结构组织和生产力布局的首要原则。在产业战略上,西部应有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要求,应有更高的技术门槛和更广泛、更丰富的产业构成。在产业范围上,除矿产资源开发外,还应配合再生资源的培育,高起点地发展生物资源的开发;配合生态建设,进行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 三、基于以上两种观念的更新,应大力发展替代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开发利用非生物能能源,改善西部农村能源结构,应是广大西部地区生态建设的当务之急和关键环节。 国家对西部地区5—8年的退耕还林还草的生态补偿政策是一个大好战略期,必须尽快寻找替代产业,消除生态再次被破坏的隐患。替代产业的选择应符合生态建设的大目标,新的经济增长点必须不以对生态的破坏为选择前提。生态旅游业是少数几个能有效替代“木头”财政的产业选择之一,是生态型经济的“先锋”产业。生态旅游业的兴起对生态农业链和生物药业产业链的发展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生物质能是当前西部农村的主要能量来源,它严重影响了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守衡。因此,加强能源基础建设,发展风能、太阳能,特别是水能的开发利用,做到“以电代柴”,改变农村能源结构,最终减少生态系统中生物质能消耗是西部生态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基于以上三方面的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国家发展计划部门应考虑在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将资源增量,特别是可再生资源的增量纳入国民经济指标体系,促进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经济体系向循环型经济转化,增强地区产业选择的市场内在动力。 2、建议国家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依据《清洁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制定并推行西部地区产业准入和技术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资源高破坏,环境高负荷的产业和技术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向西部聚集,防止形成新一轮的生态破坏。 3、建议西部几个省、区,应认真研究并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的环保经济产业,走出一条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再生资源培育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4、建议国家计划、经济、电力等部门应将农村的能源建设作为西部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政策支持,理顺电价关系。首先,在生态建设重点区,尤其是生态脆弱区实行“以电代柴”,彻底改善农村能源结构,确保生态建设成果。 5、建议中国科学院,国家科技部应组织力量,对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开展系统体系的研究,及时为我国长期的生态建设提供智力、管理和技术上的支持。(代表人:许克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