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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拿4只羽球被罚800元 超市超高额索赔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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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5日17:4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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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5日电 顾客一时意乱偷拿了东西,超市便以高出商品价格数倍甚至数十倍的罚款向顾客索赔,这种超高额索赔的做法引起了人们的争议。
据扬子晚报报道,前不久,中年妇女贾某在江苏徐州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将4只羽毛球偷偷放进包里。这一幕恰好被电视监控系统捉个正着,保安在商场门口截住她,要处以800元罚款。贾女士身上只带了70元,保安便跟她回家取钱,而家里也只有500元,保安不允,又将她带回超市。来回打的由贾女士支付车费,余下的550元全被商场拿走,而4只羽毛球才10多元。吃了大亏的贾女士无奈之下找到当地消协,希望讨回公道。
消协的人表示,小拿小摸不是正当的消费行为,不归消协管,不过,超市作为企业是无权对偷窃行为进行处罚的,因此,他们当时建议超市将此事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而一些超市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说,为了构筑物流监控体系和防盗体系,要投入巨资,而重金打造的防盗“长城”却阻挡不了偷盗的黑手,超市为此损失惨重。偶尔抓住一个,自然要重罚,既挽回一点损失,也起些“杀一儆百”的作用,还满足了一些当事人顾全面子、害怕声张的心理。至于送交派出所处理,好是好,但执行起来挺不容易,当事人不愿去,超市跟着耗时间,成本太高。
超市这种名之曰“非暴力索赔”的做法,也招来不少指责,一是对触犯法律的盗贼,花钱便可逃脱法律制裁,此举无疑是放纵;二是对偶一为之者,索以巨额赔偿,有违《民法通则》关于索赔数额应当对等其遭受损失的公平原则,往往成了变相的“敲诈”。因此,超市高额索赔的做法值得商榷。(胡连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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