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雇凶打人并致其死亡的案件,被告人蒋某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1年10月中旬,19岁的蒋某在松岗镇一溜冰场认识了一个叫“海浪”的青年。“海浪”对蒋说,有个湖南老板出3000元“教训”一个台湾人的“情妇”刘某。 10月22日晚上8时30分,刘某和外甥女许某正在家里看电视。“海浪”等3人窜到刘的住处门前,先将刘住处的电源关掉,刘见家里突然停电,让外甥女开门察看。许开门时,蒋等人乘机冲进屋里。蒋用菜刀架在刘的颈部,因刘反抗、挣扎,致使刘的左颈部被砍伤,出血倒地。蒋当即扔下菜刀和其他2人离开现场。 许某见刘躺在地上,浑身是血,她马上报警并将刘送医院抢救,但刘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作案后,蒋某乘摩托车逃至松岗一工业街时,巡逻的治安队员发现他身染血迹、行迹可疑,遂将其逮获。“海浪”和张某则在逃。(记者 康海峰 通讯员 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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