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不堪家庭暴力 离异妇买凶杀前夫
2002年5月23日15:04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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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林洁报道:离婚7年却依然同居,女方不堪家庭暴力以1.5万元雇凶杀前夫,近日,涉案的两名杀手被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雇凶者则被判死缓。
1.5万元买前夫一条命
雇凶者龙月娇现年42岁,出生在广州,高中文化。1982年与伍某结婚,1994年离婚。可离婚后两人仍长期同居,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为此,龙月娇对前夫怀恨在心,决定要干掉他,并请其认识的梁×南物色杀手。
2000年10月中旬,梁凡北从梁×南处得知此事后,通过电话与龙月娇取得联系,龙开价1.5万元,梁同意了。其后,龙月娇将梁带到了与伍某同居的地方,又给他看了伍某的照片并详细介绍了伍某的特征,还出钱给梁在同居地的楼上租房梁凡北随后纠合了林金昌一同杀人。同月21日早上7时多,守候在附近的梁、林二人殴打伍某并将他推入其与龙同居房内捆绑,并通知龙。龙随即赶到,见到前夫已被控制,便支付了5000元,然后离开现场,要梁杀死后再支付一万元。两个杀手将伍某勒死后,又切下人头给龙过目,龙付清了余下雇金。梁把人头丢进附近河涌,再把伍某的无头尸体包好,抬到隔壁无人居住房间的卫生间。次日上午,龙月娇到现场清理留下的血迹。过了几天,龙发现隔壁传出了强烈臭味,循迹看到了前夫的尸体,马上购买汽油焚尸。
辩称家庭暴力引燃杀机
龙月娇的辩护人提出伍某经常对龙月娇进行虐待,是家庭暴力导致了两人的离婚,可离婚后,伍某仍然强行住进龙月娇的住所,还扬言不给他住就要杀死龙月娇,生活中常常对前妻和两个女儿进行打骂;龙月娇再婚后,伍某一如既往干预龙月娇的生活;所以在本案中伍某有严重过错。另外,辩护人表示龙在被公安机关传讯后,第一时间如实陈述案情,对以后的破案和抓获两个杀手起到了重大作用。
法院认为,辩护人称本案被害人有过错属实,但被害人的过错并非严重过错,龙月娇如实陈述案情,对以后破案和抓获另外两个被告有一定作用,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对龙月娇可酌情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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