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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要求加强公务员管理 严禁变相公费出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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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6日09:05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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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报道,人事部昨天在京召开关于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新闻发布会,要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综合管理,严禁变相公费出国(境)旅游。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培训机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把党政机关当作组织变相公费旅游的主要目标,以举办培训班为名,组织变相公费出国(境)旅游,严重妨碍了政府工作的正常开展,扰乱了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秩序。对此,人事部公务员司司长刘嘉林在发布会上强调,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应对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净化公务员培训环境严格负责,并采取严厉措施防范制止违规办班行为。
公务员培训是政府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只有经过政府人事部门认可获得公务员培训资格的施教机构才能进行公务员培训。
刘嘉林指出,针对违规办班问题,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加以制止。一要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培训管理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加社会上以培训为名,组织变相公费出国(境)旅游的所谓培训班;二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举办所谓公务员培训班和以公务员培训班为名利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未经申报批准,或不具备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而擅自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三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凡发现借公务员培训名义搞公费旅游等违规活动的,可以向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举报,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黄瑛 盛若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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