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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吉林省法院近推出便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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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08日07:38 东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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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法院工作中的一件件实事。9月3日,省法院召开有全省各中级法院主管院长、政治部主任、监察室主任和立案庭长参加的会议,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践行司法为民的法院工作宗旨。
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系统要进一步落实初访每信必复制度,对群众的首次信访,必须给予书面答复,体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和人民法院为人民的人文关怀,下决心将法院信访接待部门办成让人民满意的第一窗口。
全省法院要推行吉林中院、四平中院实行的“院长听证制度”,对到法院申诉的案件,由主管院长召集有关庭室庭长、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参加,集体实行听证,对申诉案件要认真审查,对确有错误裁定和判决要及时予以申诉立案,让确有冤屈的人打得赢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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