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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师法庭上打被告脸 瞬间变化审判长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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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4日02:49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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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通讯员胡兰英周艳华)张某、吴某因感情破裂到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原告代理人不满被告的言语,竟冲到被告席打了被告。昨天,西城法院依法作出对原告代理人罚款1000元的决定。
因感情不和,张某、吴某婚后常发生吵架、打斗现象。不久前,他们又因为经济问题大动干戈,直至发展到起诉离婚。立案后,双方一直在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理上分歧较大。
昨天此案开庭。张某的哥哥以原告代理人的身份出席。审理过程中,因不满吴某的言语,他竟冲到被告席前用手扇吴某的脸。面对这瞬间变化,连审判长都感到突然,赶紧责令其退出法庭。
随后,西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等相关规定,作出对张某的哥哥罚款1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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