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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制定防非典期间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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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30日11:0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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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李江泓) 交通部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全国防“非典”期间紧急物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物资,特别是医药卫生用品等紧急物资的及时运输。
《应急预案》规定,50万以下人口的地区,应配备5吨以上货车10辆作为应急运力,每增加50万人口相应增加5吨以上货车10辆。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紧急物资运输保障任务时,使用由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紧急物资运输特别通行证》,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紧急物资运输人员配发统一证件和防护用品。应急预案启动后,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运输车辆,出车前要进行清洗消毒,对执行任务的运输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和防“非典”知识教育,配齐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应急预案》还规定,对进出“非典”隔离区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要在进入前,对随车进入的人员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车辆驶离隔离区时,进行全车清洗消毒,特别是运输人员要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任务完成后,要对运输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安排休息观察。
《应急预案》指出,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委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驾驶员要依法处理,对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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