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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又有14家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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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0日06:45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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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一月九日电 记者从司法部获悉,新近又有十一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和三家香港特区律师事务所获准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处。
至此,在中国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已达一百二十个、在内地的香港律师事务所达到四十三个。
经司法部审核,此次准予的三家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是:范纪罗江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易周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和罗拔臣律师事务所驻广州代表处。
这次批准的十一家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全部是在华设立的第二个代表处。他们是: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美国康永华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美国贝克·麦肯思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美国文森·艾尔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法国DS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英国梅森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和意大利比邻德立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司法部官员表示,司法部将继续做好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华(内地)设立代表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国际惯例对代表处的合法权益和正当业务活动给予充分保护,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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