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敏岚)今年暂不实行“五一”放长假制度,预订了“五一”旅游的游客能否得到全额退款?市旅游委有关人士今天表示,旅行社要热情、耐心协助游客办理退团事宜,尽可能让游客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力求向游客全额退款。
按本市旅行社惯例,由于游客自身因素而提出退团的,须向旅行社支付至少5%的违约金。但“五一”旅游退团并非完全是游客自身因素,因此,市旅游委要求各旅行社从维护游客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处理好退团事宜,尽可能不向游客收取违约金。而本市一些旅行社则提出,按以往惯例,一些热门线路特别是长线旅游,需在“五一”前一个月向航空、饭店、汽车公司预付定金,如今游客提出退团,必然造成旅行社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情况,旅游委认为,旅行社确已支付定金,并能向游客出示有关凭证的,旅行社可与游客协商,共同承担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