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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到公务员:路有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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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30日14:00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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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1月30日
1月15日下午,记者费尽周折在济南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找到王纯奎。他刚刚接受完为期一个月的公务员上岗培训。
王纯奎当“农民”的时候,在老家长清区张夏镇徐毛村也算个“人物”。从1988年以3分之差高考落榜起,他先后干过砖厂小工、合同民警;最忙的时候,身兼村委会副主任、张夏派出所合同民警和企业董事三个职务,月均下来,也有2000多元现金进账。
可他并不满足,而是边工作边自学:先拿下了企业管理的中专文凭,紧接着又瞄准法律专业,2002年7月,他获得省委党校的法律大专文凭。
机遇偏爱有准备的人。2002年9月,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允许农民报考县级公务员,其中两个条件是“35岁以下,大专文凭”。王纯奎抓住机会脱颖而出。
和王纯奎相比,29岁的李友勇则更像“农民”些。1988年初中毕业后,他先后干过建筑队小工、电扇厂的烤漆工、民政所临时会计,还炸了6年油条。他在业余时间自学了文秘专科。直到2002年12月14日上午,拿到区民政局的录用通知书时,他还和妻子一起在人民医院门口卖油条。
山东县级公务员的招贤之门首次向农民打开,真正实现了“不拘一格纳人才”。经过严格审查,全省有1413名农村青年第一次出现在县级公务员考试的考场上,和其他55000名考生一起竞争2700多个职位。
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干部选拔中把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排除在外是不公平的。1994年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确立了“凡进必考”的录用制度。这个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并未对报考人员的城乡身份予以限定。1995年,吉林省青年农民祝占兴等13人通过考试,走上乡镇公务员岗位,成为新的公务员录用办法实施后第一批受益的农民。
如今,这种打破身份和地域限制的公务员选拔方式已在全国铺开。从前几年沿海一些地方实行“蓝印户口”、放宽农民进城的条件,到近些年主要大中城市通过投资、购房等准许“投资移民”,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村和城市之间的藩篱在逐步打破。
“而打破身份的界限壁垒,给农民公平竞争的机会,这是用人观念上的一大突破。”山东省人事厅录用流动处的负责人说,一切仅仅才开始,从允许农民参加县级考试到完全实现机会均等、消灭城乡差别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从这个意义上说,录用“农民”公务员影响深远。何勇(据今日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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