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创立新机制
2002年6月7日05:38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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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崔丽)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大力推行职务犯罪侦查方式改革,设立侦查指挥中心,培养高层次侦查指挥人才,以适应查处重大职务犯罪工作需要。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介绍,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潮,职务犯罪将会出现国内犯罪国际化、国际犯罪国内化的趋势,跨国实施职务犯罪、犯罪嫌疑人向境外潜逃、赃款向境外转移等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国内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和分配形式的多样化,也将使职务犯罪的认定更加复杂。世贸组织规则强调公开透明、法制统一、司法独立与公正等原则,对侦查工作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最高检推出六大措施,力求创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新机制。按照要求,今年年底以前,地级以上检察院都要设立侦查指挥中心,建立侦查人才库。最高检年内将建成300人至500人的人才库。侦查人才在查办大案要案中要统一调度使用。同时进一步加强跨地区案件的侦查协作,下级检察院必须服从侦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在办案运行机制上,建立以省级检察院为指导、以地级检察院为主体、以县级检察院为基础的办案运行机制。这样就保证了地级检察院在查办重大疑难案件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对县市区的科局主要领导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跨县的案件等县级检察院查办有困难的重大疑难案件,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指定异地管辖。
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侦查工作考核评价标准,明确了从初查到侦查终结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评价标准,并与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衔接挂钩。
在内部监督制约上,建立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侦查部门在准备报捕、侦查终结之前,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要求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在立案方式上,依法规范以事立案。
据悉,从6月中旬开始,最高检将开展打击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是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集中清理积压线索和久侦不结案件;对2000年以来办理的撤案、不起诉案件进行质量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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