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一名高三女生方华(化名)到卫生院治疗,却遭到医生邓某的猥亵。在“色狼”医生邓某被判刑后,方华再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金5万元。日前,白云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邓某的猥亵行为已侵犯了方华的人身权利,应赔偿精神损害金4万元。 去年10月2日,因腹部疼痛难忍,高三学生方华来到白云区雅瑶镇新村卫生院求诊,医生邓某按摩她的腹部进行检查。很快,邓某的按摩变了味,竟然对方华施行不轨。10月27日、28日,邓某又两次利用治疗的机会对方华实施猥亵。随后,方华向派出所报警,邓某被抓获。今年2月25日,白云区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两年。 虽然罪犯受到了惩罚,但方华受伤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在父母的支持下,今年3月20日,方华将邓某起诉到法院,称事发后自己不能专心学习,导致成绩下降,并不时发烧、头昏,要求邓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面对方华的指责,邓某辩称:导致这个结果的责任完全在方华,是方华在看病时有引诱行为,自己是按照她的要求做的。邓某甚至提出,正是因为自己控制力强,才没有与方华发生更进一步的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有关的刑事判决已经生效,说明邓某实施猥亵的行为是存在的,邓的辩解纯属狡辩。邓某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方华的人身权利,原告的精神也因此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无法正常生活学习,理应获得赔偿,但5万元的请求偏高,应以4万元为宜。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记者罗爱萍通讯员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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