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彰显法治精神
2002年9月12日09:01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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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彰显法治精神刘佑生
评选法制好新闻活动至今已经进行了15届,年年都进行法制好新闻评选,但年年的评选标准都有所侧重,可以用两句话概括,那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彰显法治精神。
我们十几个参加本届法制好新闻定评的评委,大都是中央新闻单位的总编、副总编。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彰显法治精神的标准,我们对本届经过复评后入围的一、二等奖的作品,进行了严格、慎重的最后评议,剔除了近三分之一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作品。如此一举,是因为定评评委们的眼光太挑剔吗?我以为关键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审视新闻的眼光和角度也应与时俱进。
从大的背景来看,去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在经济领域的一系列做法,都要适应世贸组织的规则。作为法制传媒,在传播法制信息时,当然也要与世贸组织的规则接轨。比如,世贸组织的规则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思想,具体说,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的企业都应平等竞争。法制新闻传媒也应当严格奉行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待新闻事件,尽量客观陈述,减少情绪化和个人色彩式的报道。
从凸现现代法治精神来看,法制传媒比一般的大众新闻传媒更应彰显法律精神,对新闻事件中涉及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应着力反映司法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办案,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和经济主体合法利益的事例,鞭笞那些违法违规、地方保护、执法歧视现象。也就是说法制新闻要更新观念,用新的法治眼光,审视司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比如有一篇文章曾被认为新鲜、有力度的作品,而定评评委则认为这篇文章反映一名法官,既当法官审案,又到大学当兼职教授,这种做法不能作为新闻进行传播,不宜提倡,当然就不能评为好新闻。
总之,法制报道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因此,在传播法制信息时,一定要牢记两句话:维护社会稳定,彰显法治精神。只有这样,法制新闻才能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发挥法制传媒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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