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10日电 2003年6月8日,新华社发布了卫生部的通告:严令各地就地收治艾滋病合并非典患者。这是卫生部门在非典期间首次高度关注与艾滋病有关的病人。5月20日至6月20日,是杭州市禁毒宣传月,其间杭州警方透露的一个信息应该引起公众的足够重视,那就是杭城抓获的吸毒者中,有一百多人是艾滋病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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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9日,杭城出现三例输入性SARS病例,市民一度谈SARS而色变。因为SARS的突然降临,艾滋病这个“老杀手”一时曾被淡忘。杭州查出吸毒者中有一百多人感染了艾滋病毒,他们是这些年来游荡在杭城的高危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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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来百余携带艾滋病毒者游荡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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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大多是外来人员,最表层的危害,是构成治安隐患。今年3月,西湖警方在一次反扒窃活动中,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这些人来自广西,都有偷、拎、扒的行径。10人中有5人是艾滋病感染者。对这5人,警方当晚无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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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7年5月29日,西湖区公安分局摧毁了一个外省在杭的特大吸贩毒盗窃团伙,抓获涉案人员50多名,查出其中有18人是艾滋病毒感染者。“艾滋病”这个词于是首次在警方案卷中出现。杭州方面为此包了一节火车车厢遣送他们回乡,然而,负责遣送的警察还未回到杭州,几个被遣送者已在杭城露面;不到一个星期,这18个人就都陆续回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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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时到现在的6年间,杭州警方在这些涉毒人员中累计查出了100多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他们中84.8%是青壮年,年龄最小的才12岁。2001年,这个小患者携带的病毒发作,死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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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了就放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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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是一种传染病,病毒携带者的关押有特殊的场所特殊的规定,如果不具备法定条件,那么,“抓了就放”是一个无奈而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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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强制戒毒办法》规定,患有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者,应当将其限制在强制戒毒所外进行戒毒。另外,我国法律还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等严重躯体疾病的违法犯罪人员,在作出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处罚决定后,可予以监外执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劳教和劳改场所对这些人无一予以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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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周局长说,前年,有一劳教人员艾滋病发作(发作前,劳教部门并不知道他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他们与这名劳教人员当地的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后,将其遣送回了原籍。去年11月23日,一名新疆籍男子在江干区一桥下抢了一只手机。几天后,他被江干警方抓获并关押,与他同室关押的还有其他犯罪嫌疑人。3月10日中午,此人突然晕倒在关押场所。经查,发现他携有艾滋病毒。4月1日,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拘役4个月,罚款1000元。在其拿到判决书的时候,只剩两三天他就可以获得自由了。审理此案的潘法官说,此人是在医院的病床上接受审判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适当从轻,一方面考虑他们的病情,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类人的关押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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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杭州与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不具备收容治疗条件,所以警方抓获这类人员后,往往只好释放。至今,只有杭州青春医院收过3名艾滋病已发病的犯罪分子。“1976年,我们筹建了青春医院,专门收治重病服刑患者。现这3名犯罪分子正在青春医院接受治疗。”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一位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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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医院副院长葛女士说,青春医院只收重病患者,不收病毒感染者;由于青春医院属监狱管理局,与公安不是一个部门,理论上,公安送过来的患者也是不收的,更不用说病毒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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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患者难以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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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的工作人员说,至去年年底,在杭州共发现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133例,这133例指的是首次被感染的病人,那些首次被感染不在杭州的人不在累计之内;其中已有10人死亡。疾控中心统计人数中,有的就是警方发现的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传染病防治所一位负责人说,近几年,杭州市疾控中心根据公安提供的资料,曾对这部分感染者进行随访,有的被告知死了,有的被告知好多年没这个人消息了,“但这个死亡数字是不精确的,因为那些流动的患者,是死是活,我们无法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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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学角度来说,艾滋病感染者应享受正常人的权利。浙江省艾滋病关爱家园的时代强主任说,艾滋病感染者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关爱家园”一但获悉有艾滋病感染者,便尽可能地把他们联络到家园里来;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医学交流,指导他们安全过性生活。但是,那些流动的患者,特别是其中的违法分子,是完全处于无组织状态的。他们的起居生活,与普通人一样,而外人是不知道他们携带艾滋病病毒的,最大的隐患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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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是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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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艾滋病有三种传染途径: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吸毒共用针筒,是血液传播的一个重要媒介。近几年,随着吸毒越来越“平民化”甚至“贫民化”,在杭州警方发现的这一百多名因吸毒而感染艾滋病者中,多数是来自外省一些贫困地区的“贫困者”。在这些人中,卖淫嫖娼成为他们进一步传播艾滋病病毒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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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处处长蒋庆明说,这些吸毒而感染艾滋病者,男的非抢即盗,得来的钱物用来维持吸毒和去嫖娼;女的则是通过卖淫来维持毒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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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6岁的广西人王某因涉嫌在西湖区翠苑夜市偷手机,被西湖区古荡刑侦中队抓获。王某说:“得了艾滋病,等于没了家,没了亲人,我们只能流浪。我们住的地方经常换,小旅馆、农民出租房。我们走到哪偷到哪,有钱就去找白粉,找女人。我们和其他男人一样会想女人,想女人了,就去找。有钱时,到店里去找好一点的;没钱了,就去拉路边的。”今年3月,西湖警方抓获一名正在嫖娼的艾滋病感染者,系吸毒违法人员;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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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女是一美容店的洗头妹。 上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在今年2月23日抓获一名在杭州吸毒的西安女子,经查,该女系艾滋病毒感染者,她是一家桑拿中心按摩女,有卖淫前科。至于她卖淫的对象是否感染了艾滋病毒,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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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感染艾滋的疯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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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故意染上的。”一名姓李的广西人说,“去年,我父亲出了车祸,欠了亲戚很多钱,父亲现在还躺在家里。家里还有两个很小的弟弟。本来我是跟着老乡出来打工的,到了杭州才知道,他们都在做这个,又都吸粉。开始,我不想像他们一样,后来,找不到适合的事情做,老乡告诉我,得了艾滋病,做点违法的事,公安不会关我们。他们说染病很容易,共用一个针头就成。很快,我真的得上了。这是我故意得的。开始,我还能往家里寄钱,现在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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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中有些人的做法近乎疯狂。他们流窜在社会上,不光对百姓是一种威胁,对民警也是一种威胁。一位警察白天抓小偷时,那小偷突然把刀片放进了嘴里自残。警察飞快伸手到他满是血的嘴里掏刀片,但小偷猛地咬住了民警的手指,咬出很深的牙印。后经检查,这小偷正是一名艾滋病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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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警方说,自1997年以来,警察在抓捕过程中遭到这类艾滋病感染者袭击的有好几位,所幸经查都未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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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急需建一个专门收治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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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杭州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切实重视解决感染艾滋病毒的吸贩毒违法犯罪人员收容治疗问题》的议案,建议在杭州建立全市性的收治这类人员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场所和专业人员,对这类因艾滋病等严重传染性躯体疾病而难以执行劳改或劳动教养的人员进行封闭式集中收容、观察、治疗。市人大工作室已将这份议案下达至现拟定的主办单位杭州市公安局,会办单位是市司法局、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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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们已将我们的工作计划反馈给人大代表。”杭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负责调研这项工作的同志说,这批人是杭州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如果不加以收治,艾滋病感染者将会大面积蔓延。“资金问题、人员配置问题、场地问题,是提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希望政府尽快立法,收治这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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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我们司法局已将答复寄给主办单位。按规定,一份议案送达,会办单位必须在两个月之内答复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会同会办单位的意见,在三个月之内答复人大工作室。”杭州市司法局负责办理此事的吕先生认为,感染艾滋病毒的吸贩毒违法犯罪人员收容治疗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让这类人再流散在社会上,这是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几个部门要密切配合,更重要的是希望政府尽快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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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方主任说,这段时间,一直在忙防治非典的事,我们会尽快将提案办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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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现艾滋病感染者新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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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03—2005年)》,提出在3年内,北京市将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的总人数控制在2万人以内。规定北京地坛医院和北京佑安医院为本市收治艾滋病患者的医疗机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享有与其他病人一样的就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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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禁毒处的一位同志说,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要建设一个专门收治带有传染病的违法犯罪人员医院。目前,这家医院已在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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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的传播速度是惊人的。现在,世界上每天有15000人感染艾滋病,8000人死于艾滋病。专家估计,中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00余万人,艾滋病病人则达20万(目前尚存活的有8至10万),“每千人就有一个艾滋病”已成为严酷的现实。去年一年,全国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较2001年增长32%。其中艾滋病比2001年年底上升65.6%,死亡104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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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禁毒与防治艾滋病密不可分。许多吸毒人员在杭州翠苑一带作案,一度使这里成为偷盗案的高发区。翠苑派出所尹副所长说,以前活动在这个地区的只有10余名,现在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且又增加了一些新面孔,“这类人中艾滋病感染者每增加一个,我们这个城市就多了一份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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