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薛岩)单凭头昏、眼花就断定空气污染的历史将宣告结束,今后室内空气污染要由标准说了算。昨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了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这项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等部门制定,定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曾经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的专家宋广生介绍说,以往人们只能凭感觉或某项指标超标判断室内空气污染,新制定标准引入的室内空气质量概念是在借鉴国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的。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指标较全面,标准中规定的控制项目不仅有化学性污染,还有物理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质中不仅有人们熟悉的甲醛、苯、氨、氡等污染物质,还有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13项化学性污染物质。 据介绍,标准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既考虑到发达地区和城市建筑中的温湿度以及甲醛、苯等污染物质,同时,也制定出了一些不发达地区使用原煤取暖和烹饪造成的室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二氧化氮的污染。标准中加入了“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味”的要求,使标准的适用性更强。专家认为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广大消费者解决自己的污染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