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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调解12年 上课被误伤赔偿案17年未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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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13:53 东北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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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哈尔滨10月28日电 17年前,尚在读小学二年级的哈尔滨市民海明在一次体育课中被意外打伤,辖区派出所协调了12年未果,无奈之下,海明的父亲将此事诉讼到法院。可是,法院立案五年多了,至今没有结果。如今,海明儿时的老师已经退休,派出所所长换了三四届,而此案依然没有结果。27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据哈尔滨市南岗区市民闫老汉及其儿子海明介绍,1986年,海明正在马家沟小学校读二年级。当年9月15日的一节体育课上,海明同其他同学在学校的操场上玩耍,这时海明的同学刘某抛石头时,不小心打中了海明的右眼。随后,海明被送往省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海明的右眼玻璃体出现点状、絮状混浊。为此,闫家花费了近千元的医药费,这对当时经济状况不算富足的闫家而言,无疑是个负担。为此,闫老汉要求学校和刘某家承担海明的医疗费用。但是,刘家拒绝一切赔偿。
无奈之下,闫老汉到南岗公安分局大成派出所报案。之后,大成派出所办案人员找到了刘某的家长协商,并将两家的家长约到一起协商,但是刘家仍然拒绝赔偿。随后,闫老汉又多次找到派出所索要结果,但派出所始终没有拿出处理结果来。前任的所长孙某离职,而后又相继换了所长明某、教导员王某,他们都亲自催办过此事,可是,闫老汉就是得不到赔偿。直到1998年,大成派出所明确表示,此案派出所协调失败。
万般无奈下,1998年2月,闫老汉将刘某的家长起诉到南岗区法院,同年3月6日,闫老汉交纳了一千余元的诉讼费后,此事正式在南岗区法院立案。随后,南岗法院先后开庭两次,听取了闫老汉和刘某家长的意见,并进行了庭审调查。可是,开过两次庭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了。闫老汉多次找到负责处理此案的审判员周某,询问案件进展,但都没有结果。闫老汉说:“法院已经立案5年零8个月了,几年来,我先后去法院近二百趟。我从四十多岁时开始跑这个案子,现在我都65岁了,学校的好几届领导都换了,当时孩子的班主任老师也已经退休。”
27日,记者随同闫老汉来到南岗区法院。对此,南岗区法院民三庭的庭长表示,目前,法院非常重视这个案子,近期就要开庭审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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