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的学校、家长们一直在为孩子在校受伤害的责任、理赔等问题争论不休。去年9月1日起本市开始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并推出校方责任险之后,此状况有何变化?昨天,记者到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建承中学等学校采访,被采访的老师、家长一致认为,《条例》出台后最大的益处是为事故处理提供了依据,学校、家长也越来越理智地面对伤害事故,但记者同时感到,让学校、家长从此远离纷争,还有不少事要做。 4个月赔付102万元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平安保险公司共接到出险报案120件,结案赔付金额达102万元,结案数为73件。在这些伤害事故中,骨折占51件,牙齿碰伤占15件,摔伤占13件,群体性食物中毒占4件,其他还有眼睛受伤、身体撞伤、四肢划伤等。从有关方面初步认定的属学校责任的23件事故分析,44%由学校设施老化造成,43%属学校管理不当,13%属教师自身素质引起。 校方责任认定是难点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为激烈的反映是诸如“学校管没管好”、“行为与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如何分担为适当”等学校有没有责任的议论。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学校有没有责任的争论案可能要占出险报案总数的30%。某校一个班级提前下课,学生下课后纷纷去学校的车棚取车,但此时未到开门时间,车棚的门还关着。见此状,一些学生去找老师开门,其中一位学生却为了另外一位同学能尽快拿到自行车,爬墙进入车棚,结果他从墙上摔下导致骨折。这位学生的家长认为,孩子爬墙是因为门没有开,没开门与爬墙结果存在着因果关系,学校应该负直接的责任。学校则认为,没开门与爬墙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没开门不一定要爬墙,学生完全可以等老师来开门,故而学校不该负直接责任。某校一名高一学生参加校运动会50米赛跑,在赛跑过程中,该学生中途摔伤骨折。此案处理过程中,学校、家长、保险公司协商同意按照《条例》第13条公平责任的原则处理,但由于《条例》第13条中的“适当分担”没有一个具体标准,当事人对自己到底该分担多少产生了争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由于事故的多样性和多变性,不少事故的责任的确很难认定,导致了部分学校领导被困在事故矛盾的纠缠中。某校一位校长私下对记者说,他们学校一位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发生意外,结果学生家长“死咬”学校有责任,事故拖了几个月没有解决。 应该重在事故处理 目前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难点在于责任的认定。一位业内人士认为,无端纠缠于责任没有必要,也不利于事故的处理解决,对一些很难讲清责任的事故,应淡化责任,重在事故的处理解决。他建议,通过政府出资、建立基金等多种渠道筹资的办法,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保费,并将现在的校方责任险改成校园伤害事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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