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台北消息:“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昨日表示,再度让大陆配偶停留期延长至8月31日止,未来除有特殊状况,将不再续延。
“境管局”指出,在台大陆配偶以探亲事由来台6个月或探病、奔丧3个月,停留期间届满之日为7月31日(包含前次公告自动展延至7月30日者),到8月30日之间者,可以再次自动延长停留期限至8月31日,不视为逾期停留,也不需要到“境管局”申请延期。
另外,“境管局”表示,在台大陆配偶以团聚事由台来1年或3年者,停留期间届满之日为7月31日至8月30日,也比照探亲等上述规定,自动展延到8月31日。
至于大陆科技人才来台长期研究部分,“境管局”指出,如果停留期间届满之日为7月31日至8月30日间,办理延期停留事宜,“境管局”将视个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