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鑫程兴青记者马天帅) 仅仅因为母亲向其索要每月30元的赡养费,郫县德源镇的向西云竟残忍地将母亲杀害。15日,成都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向西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57年出生的向西云,是成都市郫县德源镇平城村4组农民。其母祝桂芳曾于2002年2月向郫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6个子女给付赡养费,法院判令向西云每月给付其母祝桂芳赡养费30元,但向西云拒绝给付,表示只愿提供粮食。
去年10月7日晚,其母祝桂芳又到向西云家索要赡养费无果。第二天早上7点,祝早早地又去了,但这一去却走上了不归路。当日一早,向西云一见母亲又来索要生活费,顿时起了杀心:他用双手卡住祝的脖子直到祝桂芳断气。事后他将母亲的尸体拖到自家围墙外竹林里一个土坑藏匿。当晚11时许,向西云将母亲的尸体和一磨盘捆绑在一起,用自行车运至都江堰市崇义镇的徐堰河,抛尸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