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拒不停车 导致“三陪”小姐跳车亡被判刑
2002年8月12日08:24 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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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信息时报报道,最近,顺德法院对拒不让6名小姐下车而致其中1名跳车身亡的嫖客廖某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现年31岁的廖某为顺德市勒流镇人。去年5月22日晚,廖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搭乘麦某等二人到顺德市大良区叫“鸡”。他们打算找到暗娼后将她们带回勒流镇嫖宿。当晚12时许,廖在大良中旅酒店附近见到6个打扮入时,且较为合眼缘的小姐站在路边。于是,他走上前,以到大良万里达酒店开房为由将张某、赵某、胡某等6名小姐带上车,然后沿着105国道开往勒流镇。
当车至伦教立交桥附近时,张某等人发觉行车路线与廖某所讲的不一致,觉得不妥,遂要求立即停车,但廖毫不理会,继续驾车行驶。张见廖无动于衷,便从飞驰的车上纵身跳下,赵某、胡某见状也跟着跳了下车。与廖同车的麦某二人担心出事即劝廖停车,廖见麦某二人劝阻便只好让车上的三位小姐下车,之后,他驾车逃跑。张某跳车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赵某跳车后摔至头面部轻伤。同年5月30日,廖在其胞弟的通知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记者吴秀云实习生吴艺通讯员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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