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吕娟
【提要】同样是知名企业,同样客场作战,华润“雪花”啤酒公司与哈尔滨啤酒公司在对彼此市场竞争行为的指责上如出一辙,究竟谁是市场秩序的扰乱者?
背景:2003年6月24日起,法制日报连续发表了题为《哈尔滨啤酒在沈阳遭“非礼”》的报道,报道中说,具有百年历史的“哈啤”进入沈阳市场生产运营15天内,便遭到了当地知名企业华润“雪花”啤酒公司的排挤,厂门被设岗,运酒员被盯梢,宣传画被撕毁,产品被人调换以及经销“哈啤”的批发商被“雪花”公司停止供货等。此报道引起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领导的重视,批示沈阳市工商局调查处理此事。
2003年7月2日,本刊编辑部收到华润啤酒有限公司要求媒体深入调查此事的来电,2003年7月3日,本刊记者先后来到哈尔滨及沈阳两市,对相关事件进行了深入采访。
“客场”冰城受制于人
2003年7月3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华润啤酒(黑吉)销售总公司总经理于舒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哈尔滨啤酒公司指责华润啤酒公司在沈阳对其进行“非礼”行为的话,那么,“哈啤”对华润“雪花”啤酒在哈尔滨上市后采取的一系列举动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为此,华润啤酒公司已经决定向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相关报告,请求工商依法查处。
华润啤酒(黑吉)销售总公司总经理于舒天介绍说,“雪花”啤酒是华润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的知名品牌,主要原料是从澳大利亚和加拿大进口的优质大麦芽,目前是华润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销售量最大的啤酒品牌,曾被评为中国啤酒五大畅销品牌之一。2001年4月,华润啤酒投资黑龙江,与新三星集团合资成立哈尔滨华润啤酒有限公司,2002年,“雪花”啤酒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003年4月24日,华润啤酒公司主打品牌“雪花”啤酒在哈尔滨上市。然而,于舒天说,自从“雪花”上市以来,市场中便有了不和谐的音符。
2003年4月14日,为配合哈尔滨牌冰生态啤酒的上市,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啤”公司)召集全体经销商开会,要求经销商同其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自“哈啤冰生态”上市之日起,经销商必须承诺只经销哈尔滨品牌系列啤酒,否则将受到取消合同红利、停发2~4月促销奖励直至终止合同停止供酒的各项处罚。
于舒天分析说,在“雪花”上市之前,“哈啤”占有哈尔滨市70%的啤酒市场份额,这意味着,如果经销商违反该项补充协议经销其他品牌啤酒,将面临着失去70%啤酒供货来源,从而失去经销能力的威胁。
2003年5月19日,哈尔滨巍力饮品批发部经销商刘某收到了“哈啤”的一纸违反合同处理通知,通知中写明,因为其违反合同,销售其他品牌啤酒,“哈啤”决定对其停止供货,并扣除其上半年所有回报奖励、暗扣及近期所有促销奖励,同时被告之罚款1万元。刘某因此被扣除人民币近4万元。
与刘某同时被处罚的还有其他8户经销商。
被控与遭遇如出一辙
采访中一些经销商表示,对“哈啤”的做法,他们“敢怒不敢言”。
经销商梁某称自己是在无奈之下与“哈啤”签订补充协议的,毕竟“哈啤”是哈市啤酒业老大,但是仅经销“哈啤”实在难以维持经营,一来消费者对新三星、“雪花”、青岛以及其他知名竞争品牌的需求也很大,另一方面,销售终端(日杂、仓卖、餐饮及消费者)一般都希望从一个经销商手中获得各种品牌的啤酒,所以在哈市,经销商这个渠道基本上是各啤酒公司共用。
梁某说,“雪花”上市之初,市场反响不错,他便与其他经销商偷偷卖“雪花”,但很快就受到了来自“哈啤”的重重阻力。首先,“哈啤”时常派助销员对经销商入库的“雪花”啤酒数量清查,记录生产时间,同时明令经销商将“雪花”就地封库,过期再送还厂家;其次,派助销员撕毁“雪花”的广告画,甚至以破坏“雪花”啤酒在零售终端店内的广告物品展示,作为考核助销员业绩、发放奖金的标准;更有甚者,“哈啤”派助销员监控经销商的送酒员,送货车上如装有“雪花”,则取消送酒员奖励;除此之外,经销商还看到“哈啤”助销员在市场销售终端对“雪花”啤酒进行反面宣传,企图歪曲“雪花”啤酒产品特性等。
巍力饮品批发部经销商刘某认为,“哈啤”的上述行为,使得原本薄利经营的批发部更加举步维艰。作为经销商,有权自己选择经营的品牌,“哈啤”与其签订的合同明显是利用其强势地位;退一步说,即便经销商违反合同,“哈啤”也只有权与其解除合同,而无权代替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处罚,并克扣其经销“雪花”之前几个月份的红利奖金;令刘某气愤的是,刘某还有将近6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在“哈啤”手中,双方解除合同关系后,“哈啤”迟迟未将该笔抵押金返还给他。
目前,由于“哈啤”停止了对刘某的供货,而刘某又不能停止销售“哈啤”,因为”哈啤”占其啤酒销售份额的50%以上,不向客户提供“哈啤”无异于自断生路。于是他只能从别的经销商那里购买“哈啤”,仅一个半月,这其中损失的差价、运费、管理费用共计超过1万元。
谁在不正当竞争?
同是啤酒行业的知名企业,同是客战他乡,“雪花”与“哈啤”对彼此竞争行为的指责如出一辙。
那么,对于华润的指控,“哈啤”的态度如何呢?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哈尔滨啤酒公司有关人士。“哈啤”宣传部门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男士向记者表示:最近媒体相继报道的“哈啤”与华润市场纠纷的相关事件,既没有通过“哈啤”宣传部介绍,也没有采访宣传部,因此,他们对文中反映的情况并不知情,不便表态。
2003年7月4日,即记者抵达哈市的第二天,华润啤酒(哈尔滨)公司正式向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了要求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报告,报告中指出,“哈啤”的种种行为严重阻碍了“雪花”啤酒在哈市销售计划的正常进行,损坏了华润公司的声誉,扰乱了哈市的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请求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调查处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华润啤酒(黑吉)公司总经理于舒天在同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竞争本身是件好事,人们不希望只有麦当劳而没有肯德基,对企业来讲,应该积极乐观地面对竞争,以提升品质、改善营销、优化服务等措施来进行正当有序的竞争,用自身的实力争得市场,而不是靠地利、不正当手段等非产品优势的野蛮行为霸占市场。
就在华润哈尔滨公司向哈市工商局递交调查报告的同时,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就《法制日报》的报道对华润啤酒(沈阳)公司展开了调查。7月4日,记者赶赴沈阳了解情况。
然而,就在记者抵达沈阳当天,沈阳市各媒体相继报道:哈尔滨啤酒(沈阳)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且未安装、运行污水处理设备,在排污去向不明的情况下,于5月30日开始投料生产,至6月30日已生产出了600多吨啤酒,被环保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建设项目的使用,并处以5万元罚款。
在对“哈啤”沈阳公司的采访无法进行的情况下,记者转而采访了当地一些啤酒经销商。一些经销商对“哈啤”在媒体上指责华润的行为颇有微词。
一名申姓经销商说,自己在沈阳经销华润啤酒十几年,已经与华润建立了专营合作关系,华润的“雪花”啤酒占有了沈阳市普通啤酒市场份额的90%,因此,他不代理其他品牌也会有颇丰厚的盈利。2002年,就有“哈啤”公司的业务员找他代理经销“哈啤”,他没有答应,此事也就不了了之。去年11月,“哈啤”利用原沈阳斯巴露啤酒厂闲置厂房和部分设备,经改扩建形成年生产能力5万吨啤酒的工厂,于今年6月投入生产。然而,“哈啤”甫一上市就给他经销华润啤酒带来了许多麻烦。首先,“哈啤”指责华润派人撕毁他们的宣传画,事实是因为“哈啤”先将自己的宣传画覆盖在华润啤酒宣传画的上面;其次,“哈啤”为了达到销售自己啤酒的目的,暗中回收印有“华润沈阳啤酒”的箱套,将其生产的“哈啤”放入其中,误导消费者,并造成了华润啤酒箱套周转不灵、产能下降;更令华润经销商气愤的是,“哈啤”一方面用搭赠方式给销售终端小实惠,诱惑其购买“哈啤”,另一方面则通过非正常渠道,购进华润啤酒,再以低于成本价向终端销售,并同时搭售“哈啤”,以此分裂华润销售终端客户。
申某等表示,在“哈啤”沈阳公司的运作下,华润啤酒的销售量似乎已有所下降。
口水战与小动作
华润啤酒(辽宁)公司总经理穆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哈啤”的行为纯属刻意炒作,给华润公司在声誉、生产上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穆宏首先声明,华润从未接到过有关媒体的任何采访通知,而该媒体在对华润的连续批评报道中却出现了很多结论性的东西,严重误导了读者,对此他代表华润公司表示强烈不满。
该媒体的报道集中指责华润四件事情,一、华润派人监视“哈啤”的销售,二、华润派人撕毁“哈啤”的广告张贴画,三、华润限制经销商销售“哈啤”,四、华润回收“哈啤”的酒。
穆宏表示,所谓的“监视”是华润公司正常的调研工作。华润每天都有大量的调研人员在市场上对各方面的信息,包括销售终端、消费者、销售渠道以及竞争品牌进入港口量、仓储量、每天抽查量、渠道流向以及经销商区域间隔之间的货流分配进行调研,以此来准确计算每个品牌在市场上的动态变化,这是现代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竞争的必备方式。并被业内人士所熟知。这些调研工作一般都是在尽量避免影响竞争品牌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没必要大肆宣扬。而现在,华润的调研人员却被媒体描述成为“一群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人”,对此,华润表示难以接受。从法律上说,竞争企业相互进行正常的市场调查是极为正常的。华润欢迎来自正常渠道、正常目的的调查和监督。
关于撕宣传画,事实上,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广告画贴在售点的哪个位置算违法。而啤酒的广告画随时都有可能淹没在洗涤用品、儿童食品以及饮料等广告画之中,谁都没办法保证自己的广告画今天贴上明天还在,然而这也成了“哈啤”被指责的一个点。
再次,对方指责华润限制经销商经营“哈啤”。穆宏表示,经销商与华润是专营代理的关系,这在各个行业品牌销售中都被广泛采用。就像可口可乐公司有理由不准他的专营代理商销售百事可乐。华润与经销商的专营代理合同关系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华润所约束的不过是经销商的合同行为,经销商当然可以去经销“哈啤”或其他品牌的酒,但其构成的违约行为是针对合同双方的,和其他任何人没有关系。
当记者问及,华润要求自己的经销商专营,同时却指责“哈啤”限制其经销商在哈市经营“雪花”,似有“只许周官放火”之嫌时,穆宏表示,企业选择专营还是和其他品牌共用一条渠道,与市场环境、品牌地位、销售终端的需求习惯以及企业的市场战略有很大关系。在哈尔滨市场,“哈啤”仅占不到70%的市场份额,哈市的经销商光卖“哈啤”连维持生计都难。这与“雪花”在沈阳90%的市场占有率不可同日而语。如果将来“哈啤”在沈阳的市场打开了,那时华润放开渠道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这些只能由市场发展规律决定。
关于“哈啤”指责华润的经销商回收“哈啤”的酒,穆宏表示没有事实根据。相反,“哈啤”在入市时采取的捆绑销售以及其他经销方式在法律上已经明显属于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给终端店搭赠物品、启瓶盖抽奖等)的行为,必然会引起经销商对终端的不满,同时也对华润的品牌构成侵权,对此,华润随时选择诉诸法律。据华润市场调查发现,“哈啤”的经销商在销售“哈啤”同时,从外地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将华润的啤酒以一箱降低几元钱的方式进行捆绑式销售,终端要想买便宜的“雪花”,就必须买“哈啤”,这种行为绝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2003年7月6日,记者终于电话联系到哈啤集团市场总监阿先生。阿先生在电话中称,关于与华润公司在市场上的一系列纠纷,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按照法律程序调查,媒体如果感兴趣,也可以到这边来调查采访,“哈啤”集团尊重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想再就此事表态。当记者转述华润对“哈啤”公司在哈市一系列所谓不正当行为的指责,阿先生的回答是:无稽之谈。并再次强调政府工商部门会将此事调查清楚。
一位企业老总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曾说,对于企业,超越市场游戏规则的擦边球不仅司空见惯,甚至会因为其的“畅行”成为企业间公认的规则。正所谓,十根手指掩不住一百只跳蚤。然而,华润与哈啤的纷争表明,任何游戏规则如果背离了市场竞争的法则,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仅仅靠某家企业而不是整体自律,是无法做到公平竞争的。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对此事给予公正的处理。
本刊将继续关注相关事件的发展。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3年7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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