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了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案,规定将全区露天矿山的数量减少一半以上。
广西区安监局要求各级安监部门,今年继续搞好广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整治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矿山,规范合法矿山,从整体上提升非煤矿山科技含量、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停产整顿矿山整改后经安全专家组验收合格后,露天矿山由市(地)批准恢复生产,地下矿山由自治区政府批准恢复生产。所有验收合格矿山分别由自治区、市(地)安监局发放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批准文书。凡验收不合格的合法矿山,必须继续整治,不许生产。对采石场、小金矿、小锰矿等露天矿山,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引导、规范这些小矿山调整经济结构,将全区露天矿山削减一半以上。 (文/闭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