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仍是800元
2002年8月23日08:26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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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王正鹏)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8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近期不会调整。
这位负责人说,舆论此前对个税起征点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个税的起征点应低一些,同时扩大低税率的适用范围,目的在于培养公民的纳税观念;第二种观点是,个税主要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故起征点应高一些;第三种观点是,目前的起征点对公民是不低的,而且还有一些减免税优惠政策,应维持现有水平。
这位负责人评论说,目前工薪所得的纳税起征点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根据当时情况并考虑一定的前瞻性确定的。此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也允许从收入中扣除,由于增加了这些扣除项目,与当时相比,800元的起征点已相对变低。
他说,相对于8年前,个人收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因此,新的起征点确实需要研究,但仅仅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尚不能解决其调节收入差距的问题,因此应慎重对待,需要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立法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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