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新华社记者翟伟、邬焕庆 “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66357人,不起诉106715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这两个数字,说明的是一个大主题: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这说明检察机关依法执法意识和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观念的增强,检察机关正在用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永运代表指出。 5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转变执法观念,把加强诉讼监督作为维护法制尊严、推进依法治国的着力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了对诉讼中违法情况的监督,促进程序公正,对诉讼中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进行了依法纠正,切实维护了公民与法人的合法权益。 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检察机关把诉讼监督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既注意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该立案不立案、该逮捕不逮捕、应起诉不起诉等问题,严格履行监督立案、追捕、追诉的职责,又注意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还针对诉讼活动中不重视人权、不重视程序等问题,加强了对诉讼中违法情况的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裁判不公问题的监督,高检院制定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范和强化了监督手段,在实践中维护了一大批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