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5月9日电(黄豁 张春华)重庆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9日公布的信息表明,由于政府接连出台有关防“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价格干预措施,重庆的防“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已经开始大幅度回落,价格举报数量明显减少。 转自搜狐 从4月22日至29日,受“非典”影响,重庆市的防“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价格扶摇直上,尤其是口罩、消毒剂的价格。如12层-16层的医用口罩,从此前的1元-1.5元/个猛涨到5元-10元/个,2.5公斤一桶的过氧乙酸消毒液,从15元/桶上涨至50元/桶、80元/桶,最高甚至达到100元/桶。同时,重庆市价格举报中心的投诉电话每天平均达200个,最高峰达到370个,8天达1656个。 转自搜狐 为稳定市场,重庆市严查非典型肺炎防治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检查的重点是:是否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是否执行政府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有无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是否有价格欺诈行为,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等。 转自搜狐 重庆市还采取一系列价格干预措施,凡是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药品和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确需提价的,必须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提高售价;依据《价格法》规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典型肺炎防治药品实行价格干预,生产环节利润率、批发环节差价率平均不得超过10%,零售环节差价率不得超过20%;对一个月内价格涨幅超过一倍的药品,由生产或批发企业进行提价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转自搜狐 同时,重庆市工商部门对企业和个体户借预防“非典”名义生产销售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实行了“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处罚,禁止任何单位擅自利用预防和治疗“非典”名义发布广告。据悉,“三勒浆”口服液在重庆市两家媒体发布广告,称对“非典”有预防作用,已经被市工商局查处,两家媒体也被罚款。 转自搜狐 重庆市的一系列措施对稳定防“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市场起了重要作用。记者9日在物价部门了解到,自5月1日以来,价格举报中心共接到价格投诉仅87件,其中涉及防“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的投诉79件。投诉不仅数量大大减少,而且投诉价格平均不超过标价的50%。(完)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