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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民工讨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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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6日14:02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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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1月16日
本报14日“新闻快语”中刊登了四川民工张标讨要工钱所遭遇的艰辛,为了帮助这位身上只有1.7元钱的民工兄弟讨到他应得的血汗钱,让他顺利回乡,昨日上午,记者驱车赶到镇江。在记者的努力下,几个小时后,张标终于拿到拖欠近一年的工钱。但是,这几个小时,让记者深切地体验到了张标们的无奈和艰辛。
当日上午9:40,记者到达与张标约好的镇江火车站附近,28岁的张标显得比实际年龄苍老得多,一次次的冷遇已经让他对社会失去了几多信任,见到记者真的如约前来,他猛地一震,惊喜之中有很多意外的成分。张标告诉记者,前年4月到去年4月,他在包工头陈某手下做木工,陆陆续续拿到了2000多元钱,最后结算工钱时,陈某给他出具了一张990元钱的欠条。在这期间他曾经要过几次,但陈某都不理睬。今年1月14日下午4点,他来到了丹阳市劳动局,劳动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他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法院立案,必须缴纳500元的仲裁费。而此时的张标到哪儿去筹500元呢?茫然无助的他想到了死,但后来他用身上还剩的电话卡拨通了本报热线96096。
昨天上午10:30,记者陪同张标来到了陈某目前所在的建筑工地,却被告知陈在丹阳的工地。工地一管理人员一脸不屑地对记者说,张标已多次来要过钱,不就100多元钱嘛。“欠条上不是写着990元钱吗?”这位管理人员讲,张标做的活不合格,所以被扣除了。旁边还有人说,这个人(张标)脑子有问题。这让记者疑惑起来,张标到底是个不好好干活还想倒打一耙的“刁民”,还是可怜的打工者?
经过努力,记者终于在11:10通过电话与陈某取得了联系,他表示马上赶到。经过在寒风中的焦急等待,12:30,陈某匆匆赶到工地,在记者的协调和坚持下,他同意和张标作个“了断”。陈某拿出了张标工作期间所有的账目,记者一页一页进行了核对,几十分钟后算清了张标应得的收入。陈某此时又提出,张标在丹阳工地的账目还没算进去,要结账必须让张标到丹阳的工地把账目表拿过来。由于记者的在场,张标的胆子也壮了一些,为了自己的权益和陈某进行了争辩,但他的声音在一大帮围观者中显得苍白无力。在记者的催促下,陈某只得同意自己搞清丹阳的账目。最后,算出来应支付张标885元。陈某没有再提张标活儿干得不好要扣钱一事,张标终于拿到了应得的工资。
就在记者以为事情得到圆满解决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颇为意外的事,工地上有人向所在的镇江桃花坞派出所报案,声称张标前年在工地干活的时候偷盗了工地上的彩电等财物,并称有多人指证。桃花坞派出所警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张标同意配合派出所的调查,并请记者放心,没有帮错人,他是一个老实的农民,再穷也不会去偷。张标被带上警车时,突然往记者手里塞了100元钱:“太谢谢扬子晚报了,这个给你们记者买包烟。”望着张标充满感激的神情,记者感到一阵心酸,几欲落泪!100元,就是他10天半个月没日没夜辛苦工作的代价啊!记者坚决把钱塞给了他,让他说清情况后给记者打个电话。昨晚9时,张标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没有偷东西,已经从派出所出来回到了丹阳,并买好第二天返回四川的车票,明天一早他将离开江苏。
然而,记者的心情却没有一丝轻松,只是轻声地祝他一路平安。
愿所有的张标们一路平安!本报记者朱婕为立建伟迪晨附记:昨天下午,团省委维权部和省劳动保障厅法制监察处分别致电本报,询问了此事详情。昨晚,镇江市劳动监察处负责同志来到报社,反映了电话号码暂时停机的原因。今年元月6日该单位搬迁,举报电话更改为0511—5340666,新电话号码已在镇江媒体上公布,因所装电话为另一家电信部门,故通过114无法查询,他们已与电信部门紧急交涉,新号码今日起即可查询。另外,镇江劳动监察部门自去年12月23日以来,连续两周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责令相关单位支付民工工资640.5万元,涉及民工54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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