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5月7日电 记者胡谋报道:深圳市昨日起对口罩、消毒液等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每种产品的生产销售利润率和购批经营差率均不得超过15%。
深圳市物价局规定,从2003年5月6日起,深圳市对生产和经销口罩用的棉纱、卫生纱布,生产和经销过氧乙酸等消毒液用的化工原料产品实行销售利润率和经营差率控制,每种产品的生产销售利润率不得高于15%,每种产品购批经营差率不得高于15%。为确保这一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得以贯彻,物价局还专门制作了《口罩用棉纱、卫生纱布和过氧乙酸等消毒液用化工原料产品生产和经销情况统计表》,要求各生产、经销单位于5月14日前,将本单位情况用书面形式报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