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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摔死婴儿竟称“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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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9日14:42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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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摔死婴儿竟称“流产” 一17岁打工妹涉嫌故意杀人上庭受审本报讯 (记者唐洁通讯员孔献之)一位年轻的母亲竟将刚刚落地的婴儿从楼上抛下致死。这一幕发生在今年7月27日的早晨,惨剧的“主角”是一名才17岁的少女(本报曾有报道)。昨天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宗“离奇”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戴某涉嫌故意杀人出庭受审。对于作案动机,戴某的解释居然是将婴儿摔死只是“流产”的一种方式。 偷食禁果产下男婴 据了解,戴某是湖南人,初中毕业后到深圳打工,今年才17岁。到深圳之后不久,戴某与另一名男工谈起了恋爱,并发生了性行为。不久,爱情的结晶就在戴某的肚子里开始孕育。面对日益隆起的腹部,没有人在意。今年7月26日午夜12时许,戴某感到肚子疼痛,次日早上7时许,她在自己宿舍的床上生下一个男婴,并用刀片割断脐带,然后在厕所里产下胎盘。 摔死婴儿自己被捕 这时戴某开始有些害怕了。回到房间后,她怕婴儿哭喊被别人听到,就往婴儿嘴中塞入一团纸巾,并把婴儿装入一个黑色塑料袋里,从所住的6楼阳台上把婴儿从高空抛到一楼地上,致使婴儿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这个婴儿属于在“生命状态下”被他人抛出高空坠地造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戴某于今年8月2日被监视居住,9月18日被逮捕。 没有想到这是犯罪 昨日庭审时,公诉人指控戴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作案时未满18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请求法院依法判处。戴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当法官问及其作案动机时,戴某竟然轻描淡写地说她以为将婴儿抛地摔死,只是“流产”的一种方式。她说没有想到这是涉嫌犯罪的行为。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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