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制定条例强化失业保险 覆盖范围包括外来工
2002年8月28日06:0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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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八月二十七日电(记者邓卓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侣志广今日此间指出,日前通过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今年十月一日起实行,这将对全省征缴失业保险金及发放等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表示,在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维护职工失业保险权益等方面,广东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非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仍处于“有险无保”的状态。这些单位认为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不愿参保或逃避。尤其是在对一些外资企业的执法中,面临这方面的阻力就更大。据悉,欧美来粤投资企业在这方面的表现较为积极、自觉与配合,而港澳投资企业普遍较为令人满意,部分台资企业表现欠佳。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担心影响本地投资环境,不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征缴失业保险金,或不按规定的费基、费率进行征缴。
方潮贵指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单位的优胜劣汰和职工的失业将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社会经济现象,妥善解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他说,各地要依法纠正以往工作中的偏差,大力扩大参保单位及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据悉,该条例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至包括外来务工者在内的全体劳动者。这对广东作为一个外来务工者大省,以及外来投资企业大省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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