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加入讨债一族 假期忙打工开学忙追薪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18日11:20 金羊网-新快报 |
|
|
新快报讯 据《生活时报》报道,眼下,新学期已开学。一些大学生并未开始准备新学期的课程,而是忙着讨要假期打工被拖欠的工资。在勤工俭学已经变得非常普遍的大学校园里,拿不到打工报酬似乎成了更为普遍的现象。
到手工资大打折扣
北京某高校硕士研究生王刚近日打来电话,诉说了自己历时两年的讨债经历。2000年10月,入校不久的他在一家名为“蓝天星”的翻译公司谋到一份英文翻译工作。2001年3月小王完成了总稿酬约3400元的翻译量并到公司交稿时,翻译公司却只付给其500元稿酬。自此,小王踏上漫漫讨债路,隔三差五就向公司索要欠债,但是直至今日也没能如愿。
小王告诉笔者,这种以种种理由拖欠大学生劳动报酬的现象十分普遍,他们班约有10多位同学都曾有过类似经历。“蓝天星”的工作人员郑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他们欠钱的理由:“不是公司不想付款,而是担心付清了款项后,若稿件出现问题,再去找译者就十分困难,拖欠稿酬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做法。”
费时费力又丢钱
另一位叫刘芮的女大学生的遭遇或许更惨,当她寒假期间来到某文化公司从事文字编辑工作时,对方要求其先交500元的押金,待所编辑的文稿完成后,公司会将押金与编辑费一并予以结清。10天后,当刘芮带着已经完成的厚厚一摞文稿到公司,准备领回500元押金和劳动报酬时,没想到自己却成了一场骗局的受害者———该公司已经关门溜之大吉了。
勤工俭学应签劳务协议
种种迹象表明,大学生勤工俭学尚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对大学生的勤工俭学行为支持的力度都还有待提高。
劳动部门提醒打工大学生:应与用人单位在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双方明确权利和义务。在有协议的条件下,如发生报酬上的争议或伤亡事故且协商不成,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