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换届选举时没被选上村干部,为泄私恨,竟将两村民即将成熟上市的西瓜毁掉。7月30日,这名夜砍西瓜的赵某被浙江省青田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同时赔偿两位村民经济损失8000元。
赵某是青田县章村乡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作为候选人竞选村干部。在选举唱票时,村民刘承田敲了敲他的头说:“哈哈,这次你是选不上了,回家去吧。”这使得赵某对刘承田记恨在心。一天晚上,赵某约潘某一起去将刘承田、刘中元(与赵某有矛盾的另一村民)两家的西瓜毁掉,遭到潘某拒绝,他就独自一人带着草刀窜到两村民的瓜田,将一亩七分瓜田里的西瓜全部劈毁。被毁西瓜的经济损失经估价认定为5951元。(本报通讯员陈亮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