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名身患肝病的医学博士,在服用全球最大制药集团葛兰素史克集团生产的药品后死亡,家属方认为该集团在中国隐瞒了风险提示———
一对老夫妇状告全球最大制药集团英国葛兰素史克集团隐瞒其所生产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官司,昨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据老夫妇称,2000年9月,他们的儿子在服用葛兰素史克集团生产的名为“贺普丁”的治疗肝病的药物后死亡。两位老人为儿子索赔100万元。据了解,由服用“贺普丁”引发的官司目前也相继出现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
儿子死了贺普丁惹的祸?
这对老夫妇均姓田,他们的儿子田伟是川大华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内科学呼吸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2000年,田伟因患慢性乙型肝炎住院治疗,根据医生建议,他两次购买了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贺普丁”4盒服用。服药20多天后,田伟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接着病情越发加重,出现服用“贺普丁”后严重不良反应。2000年9月,田伟转入川大华西医学中心附院住院治疗,专家讨论决定田伟停止服用“贺普丁”。但在此之前,由于“贺普丁”药品说明书有“停止使用本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的警告,田伟在即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仍不敢停药。最后田伟因肝功能衰竭死亡。
中国消费者知情权被侵犯?
田氏夫妇在诉状中称,“贺普丁”在中国上市前后,有关服用该药将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及致人死亡的病例,在国内外医学文献中已有不少公开报道,国外早已有不少医生发出警告,葛兰素公司在欧洲、美国、新西兰等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该药时,在说明书及有关宣传中都有服用该药可能出现问题的详尽风险警示,但在中国,该药品的说明书及宣传却是“慢性乙肝治疗的首选药物”,“在各类人群中长期服用的安全性得到肯定”,“患者长期服用该药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副作用极少”。因此,该公司严重侵犯中国消费患者必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葛兰素史克:符合法律规定
而葛兰素史克公司在答辩状中则称,“贺普丁”的进口、销售、宣传及说明书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故意隐瞒风险的行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田伟的死跟服用“贺普丁”有关系,田氏夫妇的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要求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原定于昨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因双方交换证据被迫延期。葛兰素史克集团更是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已获法院批准。法院将于今日继续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并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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