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 在总结广东、北京等地诊断治疗非典型肺炎的经验,并广泛征求医学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卫生部近日对4月14日下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作出修订。这次修改包括以下内容:
原标准中“就诊者发病前两周内曾到过或居住于报告有非典病人并出现继发感染病人的城市”,修改为“发病前两周内曾到过或居住于报告有非典病人并出现继发感染病人的区域”。
非典症状与体征中增加一款“注意有少数病人不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尤其是有近期手术史或基础疾病的病人”。
胸部X线检查“常为双侧改变”修改为“常为多叶或双侧改变”。
修订后的试行标准规定,符合医学观察标准的病人,如条件允许应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也可允许患者在家中隔离观察。在家中隔离观察时应注意通风,避免与家人的密切接触,并由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医学观察,每天测体温。
修订后的诊断标准增加了重症非典的诊断标准和出院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