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不得在住宅区过夜 宁波镇海向公车私用亮红灯
2002年7月30日11:4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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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7月30日消息:公车在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必须停放在本单位规定场地,不得在住宅小区里过夜。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对公务用车管理作出规定,狠刹私驾公车、违规用车歪风。
据浙江日报报道,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群众意见较大。特别是许多单位的公车直接停放在住宅小区或居民区里,既损害了领导干部形象,又影响了居民生活。一些居民反映,现在小区停车位本身十分紧张,而那些公车却大模大样停在住宅小区里,有的还不肯付停车费,影响恶劣。
针对这一现象,镇海区纪委、监察局今年6月作出决定,明确规定各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车辆在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必须停放在本单位规定场地。确因工作需要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报区纪委审批。市民若发现公车在住宅小区过夜的现象,可以向当地96178投诉中心举报。
据了解,禁止公车在住宅小区过夜的规定,得到了有效执行,至今镇海区没有发现一起违规行为,一些常年停在小区里的公车也悄悄地开走了。(邓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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