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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报道最不受女性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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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8日12:02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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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坤女性调查中心近期对传媒的一项调查显示
“烈女”报道最不受女性欢迎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专电在当今的消费时代,女性无疑是各家传媒争夺的对象,打眼望一下报摊上的各类报刊杂志,几乎没有哪一本不是以美女做封面的,靓女、弱女、酷女、家庭主妇都在讲述着自己的动人故事,女性似乎是传媒最尊重的主角了。但是华坤女性调查中心近期完成的一项调查却出人意料,八成被调查女性认为:“传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女性的偏见”。
大众传媒对女性有偏见
华坤女性调查中心在问卷中问到“您是否认为大众传媒存在对妇女的偏见时”,81·96%的人认为“存在”,认为“不存在”的仅占9·02%,还有7·69%的人表示“没有感觉”。
那么绝大多数女性认为的偏见都体现在哪些方面?“对女性的宣传报道,娱乐性、生活性居多,而事业性少”,另外,“妇女处于弱者地位的题材多,强者形象少”、“有关妇女的新闻报道很难摆在国内重大媒体的显要位置”以及“女性作为配角的题材多、作为主角的题材少”,也是大众传媒对女性存在偏见的体现。
近几年来,一些媒体屡屡刊登一些女性为避免强暴而跳楼、以致造成终身残废等事件。对于这种“烈女”行为,媒体的态度几乎都是肯定和赞扬的。调查结果却显示,“守忠贞的‘烈女’”报道最不受女性欢迎,其他依次是“与女性有关的暴力事件”、“凄惨的情感故事”和“女名人生活花絮”。
为什么大多数女性对这种“烈女”行为的报道表示极大的反感?她们认为,“烈女”本身是值得同情的,但媒体的报道却在无形中为大多数妇女“树立”了一个榜样:遇到类似的事情,应该不惜以生命或者终身残疾为代价保住忠贞。问题是,媒体在报道类似的事件中,更应该探究一下,“除了跳楼外,还有没有别的选择?”
少登“残害妇女”报道
类似的,被调查女性不希望过多刊登“残害妇女”的报道。不少媒体,特别是女性媒体,经常长篇累牍地刊登一些残害妇女、抛弃妇女、妇女为情而伤害他人或者自杀等题材的报道。不少人认为这样的题材故事性强,有卖点,也有人认为这样的文章能够警醒妇女,唤起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应该推广。但调查结果,女性并不赞成这样的观点。大多数女性认为,“警醒妇女不一定非得通过血泪斑斑的案件和事实,采取积极向上的宣传同样可以达到目的”。此外,还有16·18%的人表示,“过多炒作类似题材,会强化女性的弱者地位”,还有10·88%的人对此类题材“很反感”,因为让人觉得“生活毫无保障和安全感。”
多刊登女性积极题材
在调查中问到“您最希望大众传媒为女性做什么时”,28·12%的人表示,希望传媒能“帮助女性提高竞争能力和生存技能”,18·3%的人希望传媒能以“平等的眼光看待女性”,17·51%的人希望“帮助女性进一步树立自强自立精神”,15·12%的人希望“增加为女性服务类的信息、报道”,还有15·12%的人希望能“多为女性的权益呼吁。”
华坤调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结果表明,女性在阅读的时候,更趋向于选择积极、向上的题材。这无疑也给一些媒体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才能更好地挖掘读者所喜欢的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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