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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春运票价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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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1日16:10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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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省今年铁路和公路春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运输部门可按票面额上下浮动20%。为确保春运市场价格稳定,省物价局12月30日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大春运期间运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家规定的运输价格之外加收任何费用。
公路方面,今年公路春运票价不再听证,仍执行去年的春运价格政策,即按票面额上下浮动20%。大中专院校学生票价不得上浮。学生春节回家探亲,凭学生证加学校证明购票。铁路运输价格按国家计委、铁道部制定的标准执行,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票价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上浮幅度为硬座15%,其他席别20%。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仍按每张5元标准执行,不得变相加价收费。航空运输价格执行国家计委、国家民航总局公布的机票价格,坚决打击暗扣销售和非法经营销售国内机票的行为。长江、内河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运输企业自主定价。
物价部门特别提醒,春运期间票价浮动,应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7天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机场、车站、码头及各售票窗口应实行明码标价,明示服务承诺。
(黄红芳)(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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