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辉 记者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凡是在1998年7月—2002年6月期间参加广州市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今年4月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进行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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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的领取办法是,各参保单位负责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对账单,自由职业者和没有单位的人员可自行领取。单位和个人领取“对账单”后,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资料和缴费工资、缴费月数、账户储存额等缴费情况。在网上索取“对账单”的单位,如校对无误,应在网上反馈资料无误的信息;通过其他途径领取“对账单”的单位或个人,无须另行通知所属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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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账后发现账户资料有误,可在60天内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其中更正个人基本资料的,携带“对账单”、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明(原件),填写《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表》。更正缴费情况的,携带“对账单”和有效的缴费证明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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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账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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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参保单位或个人通过互联网(www. gzlss. gov.cn)下载、查询、打印;自备光盘(CD—R/CD—RW)、优盘、软盘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拷贝“个人账户对账单”文件;无电脑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可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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