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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上写字污蔑同事 郑州赵某被判道歉赔款八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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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0日11:47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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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东方家庭报》报道 为泄私愤,竟在人民币上写字辱骂他人。日前,郑州市民林某将同事赵某告上法庭。
今年2月8日,林某和妻子在单位附近的水果摊上买水果时,发现商贩找给自己的零钱中有一张赫然写着:“某单位职工林某和同事曾某有不正当关系……”当时在场的还有林某的许多同事,此事在单位及家中都给林某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
林某立即到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公安人员调查,该字是林某的同事赵某所为。由于赵某曾追求过曾某,却被其一再拒绝,心胸狭窄的赵某嫉妒与曾某关系良好的林某,就在人民币上散布污蔑之词。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做出判决:判令赵某10天内向林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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