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24日电(江毅 李姝莛)3月24日,对于那些没有城镇户口的成都市的打工者来说,可能意味着他们将不再游离于这个城市的社会保险体系之外,因为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已于近日确定,从今天开始,成都市社保局将正式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综合社会保险。 与以往相比,这次出台的《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有了比较明显的针对性,社会保险的内容集中在目前最受社会关注的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老年补贴三个方面。其中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和老年补贴是一次性发放。这一政策部分解决了以往由于保险内容较多,针对性不强,用人单位和非城镇户籍的职工负担比较重,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利益实际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的问题。 这次综合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分为8个档次,分别为2002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11005元)的60%到200%,然后按照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收入情况选择相近档次缴纳20%的保险费。有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承担14.5%,个人承担5.5%,无单位的则全部由个人承担,与以往相比,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费用有了比较大的下降。 据了解,截至3月21日,也就是《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出台后的第10个工作日,成都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已经为19000余名非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办理了综合社保的登记,其中办齐手续并缴足保险费的企业有52家,参保人数为465人。成都市社保局陈东处长告诉记者,目前,许多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正在积极了解这项政策,等到这些单位参加到综合社保中来,成都市的非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参加综合社保的人数将会大幅度上升。 据成都市社保局陈东处长介绍,成都市社保局希望通过推行这项政策,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将成都市内各用人单位中的非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的20%到30%纳入到综合社保体系,同时带动那些没有单位的非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都来参加综合社保,最终实现“全民社保”。(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