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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有了庄重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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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4日17:35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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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有了庄重封面
花都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这一改革,有助提高法官责任心促进司法公正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姚义堂 韩英)从昨天起,诉讼当事人从花都法院收到的将是装订着庄重、醒目封面的裁判文书。经过半年的酝酿,花都法院正式在全省率先实行裁判文书封面制。
实行裁判文书封面制在国外是通常的做法,但在国内只有三到五家法院在尝试。花都法院经过近半年的酝酿,终于在今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裁判文书封面制。
据介绍,裁判文书封面设计总原则是精美、庄重。浅黄色的封面代表权威、威严,在视觉上吸引人。封面上半页的二分之一中央,印有红色天平徽章图案,体现法院的工作性质,代表法院公正无私地行使审判权,其下用黑体字标明裁判文书的种类。封面下半页中,印有法槌图案并覆盖在法院名称上的小半部分,代表法院裁判“一槌定音",体现裁判的严肃性。
附封面的判决书适用于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和行政判决书。附封面的民事、行政判决书仅限于发给当事人的部分,且一名当事人只发一份,发给诉讼代理人及院内归档的不使用封面;附封面的刑事判决书限于发给公诉机关、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封面判决书与不附封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花都法院是这一改革的试点单位,如果经验成熟将可能在全市统一推行。记者手记
文书形式变化体现理念更新
从法官袍、法槌到现在的裁判文书封面,也许有些老百姓仍抱有疑虑:法院的这些改革措施是不是重形式轻内容啊?但法律专家学者对此持赞许态度,他们认为,法院系统所推行的法官制服的改变、法槌的使用等,可借此实现司法理念的更新。
记者认为,花都法院实行裁判文书封面制,一是有利于提高法官的责任心和成就感,;二是当当事人接到如此裁判文书时,可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从而树立法律权威。图:
新旧判决书对比。带封面的判决书显得非常正规、庄重,体现了国家裁判的严肃性。本报记者 李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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