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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法推出新举措 法官异地办案取消“三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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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4日10:07 沈阳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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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官司的人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法官到外地办案,需要当事人预付办案费用,但往往因这笔费用很难估计,当事人只有“三陪”:陪行、陪吃、陪住。这样,法律的公正性往往会引来质疑。为避开这种嫌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开法官异地办案的收费标准,杜绝这种不良影响。这是记者昨天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便民超市”中“采购”到的新举措。
两袖清风
法官异地取证明码实价
法官到外地办理案件,给多少钱才合适呢?这是众多当事人想问又不敢问的事情。从300元到2000元,怎样的价格才是最恰当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法官异地办案标出明码实价,不再让当事人“费脑筋”。
立案庭的李庭长说,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可以对法官异地办案收取费用,但没有规定收费的标准。以前,法院并没有收取这部分费用,所以,有的法官在办案时就会与当事人同往,这样势必给办案带来不良影响。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经相关部门批准,法院对这部分费用公开收费标准,若法官不按规定办案,核实后将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便民超市
诉讼须知随手可得
通过法律来解决民事等纠纷,必经法院,在法院立案是第一个环节,立案的“货架”上有起诉、上诉、申诉、如何举证……,没打过官司的人也许会被弄得晕头转向。为此,法院特制了各种小手册,摆放在立案大厅里,以方便取阅。
如果看过手册,当事人依然不明白诉讼程序,可以向“超市”的导购员——值班法官咨询。据李庭长介绍,从“便民超市”开张以来,值班法官已接受300多次问询。
环环相扣
超期移送案件扣津贴
上诉案件移送的时间过长,是法院内部存在的老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院推出逐级追究责任的政策。轻的扣发津贴,后果严重的要追究违法审判责任。
张庭长说,以前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当事人上诉后,八个月也没有动静,到中法一询问,说案件还没被移送;到初级法院询问,说案件已经被送走了。现在逐级追究责任,上诉案件到中法的第一件事就是审查是否超期,超了就要进行制裁。张庭长再次强调了上诉案件的移送期限,民事案件不得超过两个月,刑事案件不得超过一个月。
绿色通道
“小板凳儿白带了”
在立案大厅里,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边走边说:“咋这么快呀,小板凳儿白带了。”她告诉记者说,她今年74岁,听说法院的人多,立案得排大队,就带了个板凳儿。不料,法院有了专门为老年人设立的窗口,不用排队了。
这个专为老、残、孕设立的窗口是沈阳中级人民法院首创的“绿色通道”。张庭长介绍说,这个窗口开设后,既方便了当事人,又加快了立案的速度。(记者/房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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