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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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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5日08:59 光明网-光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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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举行纪念活动记者 范又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 一向比较平静的北京石景山游乐园西门内,今天上午变得格外热闹。在这里举行的首都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大会的文艺演出及其他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众多游人。与此同时,北京市18个区县也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全市出动5万多名宣传员,在各大公园和商业街区设立宣传咨询点130多处。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部法对稳定生育政策,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同时,与此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规定,从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修订或制定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构建了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框架,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奠定了良好基础。稿件来源:光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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